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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1. 鼓励市民参与庙会/巡游活动
2. 认识委员会位于筲箕湾区的直辖庙宇
3. 欣赏庙宇的建筑特色
4. 了解庙宇历史及文化
主办机构 : 华人庙宇委员会
支持单位 : 香港专业摄影师公会
影联摄影学会
比赛内容 : 以「延续文化承传」为题,拍出佳作推广香港庙宇
比赛主题 :
主题(一) 庙宇摄影
取材于筲箕湾四间华人庙宇委员会辖下庙宇
- 谭公庙(筲箕湾谭公庙道)
- 天后庙(筲箕湾东大街)
- 城隍庙(筲箕湾金华街)
- 玉皇宫殿(筲箕湾亚公岩村道)
主题(二) 筲箕湾谭公宝诞巡游暨庙会
(于活动当日即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及十二日拍摄精彩照片)
比赛组别 : 公开组及学生组
截止日期 :
主題 (一) - 二零零八年四月廿八日
主題 (二) -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
赛果公布日期 :
主題 (一) -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颁奖礼于5月11日庙会当日举行)
主題 (二) -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
评审团 : 由专业摄影师、地区团体及委员会代表担任
奖品 :
各主题设奖品如下:
公开组 - 冠军$4000 礼券及奖座
- 亚军$3000 礼券及奖座
- 季军$2000 礼券及奖座
- 优异奖$200 礼券及奖状(五名)
学生组 - 冠军$3000 礼券及奖座
- 亚军$2000 礼券及奖座
- 季军$1000 礼券及奖座
- 优异奖$200 礼券及奖状(五名)
参赛表格 : 按此下载
查询 : 3718 6888
比赛规则 :
1. 参赛作品必须于指定的截止日期前于办公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至五时三十分)送交华人庙宇委员会位于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34楼的办事处。邮递作品以邮政局盖印日期为准,参赛者请于信封面注明「摄影比赛」。
2. 每位参赛者只可参加一个组别,但可同时就两个主题各递交一份参赛作品。
3. 学生组参赛者必须为21岁以下的全日制学生,并提交学生证副本以作证明。
4. 参赛者须为每份作品填写及附上参加表格一份。
5. 每份参赛作品必须包括一张20厘米 x 25厘米(即8R)的照片及一个电脑档案,档案需以参赛者姓名作档案名称(请附上光碟)。
6. 电脑档案必须为不少于三百万像素(300dpi,6.8吋x5.1吋)的数码影像档案。
7. 参赛作品可为彩色或黑白照片。
8. 主办单位不接纳任何经过电脑影像处理的参赛作品。
9. 参加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未对外作任何公开展示及取得任何奖项。
10. 所有获奖作品属主办单位所有,并且不会发还予得奖者。作品的版权为参赛者所有,而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者作品作非商业及/或公开推广之用,而无需作事先通知或缴付任何费用予参赛者,参赛者不得异议。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11. 入选作品将上载于本委员会网页内或/及作巡回公开展示让公众人士欣赏。
12. 迟交或不依本规则递交的作品将不会受理。
13. 评审团的决定为最终结果,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14. 参赛者须遵守本章程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5. 得奖者将会获个别通知,及在本委员会网页内公布。
16.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之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修改,并保留对条文的阐释和决定权。

庙内拍摄守则

:  

「筲箕湾谭公宝诞」庙会及庙宇摄影比赛,参赛者于庙宇内摄影须知:

1.

所拍摄的照片只可用于是次摄影比赛。

2.

为免亵渎神明,不可直接拍摄神像。

3. 为免影响善信,不可直接拍摄善信参神的情况 。
4.

若参赛者因拍摄照片而与第三者引起纷争,委员会无须负任何责任 。

5. 拍摄照片必须在不影响庙宇运作的情况下进行,并不得对善信、司祝及其职员造成滋扰 。
6. 不可进入非对外开放的范围内进行摄影 。
7. 参赛者如有违反上述守则,委员会及司祝职员有权终止摄影的进行,参赛者不得异议,委员会亦无需因此而对参赛者作出任何赔偿 。
评分准则 : 1. 作品意念 (30%)
2. 摄影技术 (30%)
3. 创意 (20%)
4. 整体效果 (20%)

 

 
最后更新日期:2008年10月21日 2008 © 华人庙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