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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介紹

委員會介紹
 

華人廟宇的定義

根據香港法例第153章「華人廟宇條例」,「華人廟宇」是指 -

(a) 廟、寺、庵、觀及道院;及
(b) 有以下活動進行的所有地方 ─
  (i) 依照廟、寺、觀、道院或庵所信奉的宗教原則供奉神明、與靈界溝通或占卜,或擬進行該等活動;及
  (ii) 為供奉神明、與靈界溝通、占卜或類似目的,或作為提供香燭的回報,或因其他理由,而向任何公眾人士收取費用、付款或任何種類的報酬或接受任何公眾人士所付的費用、付款或任何種類報酬。

 

華人廟宇委員會簡介



華人廟宇委員會(委員會),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53章《華人廟宇條例》於1928年成立的法定機構。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管理轄下24間廟宇,當中大坑蓮花宮、鴨脷洲洪聖古廟、九龍城侯王古廟、大澳楊侯古廟及灣仔玉虛宮(北帝廟)為法定古蹟,另有3間為一級歷史建築,分別為紅磡觀音廟、西貢佛堂門天后古廟及長洲玉虛宮(北帝廟)。此外,還有大眾熟悉的沙田車公廟等。

委員會管理的「華人廟宇基金」及「華人慈善基金」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信託。委員會所得的捐款會先撥入「華人廟宇基金」,首要用於維修轄下廟宇及舉辦傳統儀式等,盈餘則可撥入「華人慈善基金」作慈善用途。該慈善基金每年均撥款予民政事務總署作為發放緊急援助予本港有需要的華籍人士,基金同時亦提供撥款予其他機構以資助其舉辦慈善活動,包括推廣德育、教育或文化的活動,以及扶助弱勢社群、社會服務、醫療、教育、青少年發展及社區建設的計劃等。

委員會的當然主席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成員包括7名由政府委任的委員及22名增補委員。委員會轄下常設5個工作小組,分別為「財務及管理小組」、「工程小組」、「社區服務小組」、「文化及宣傳小組」和「跟進《華人廟宇條例》檢討專責小組」。委員會決策後的事項則交由屬下的秘書處負責執行。

華人廟宇委員會的架構


華人廟宇委員會的架構 財務及管理小組 工程小組 社區服務小組 文化及宣傳小組 跟進《華人廟宇條例》檢討專責小組

 

華人廟宇委員會成員名單

主席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委員 : 東華三院董事局主席(當然委員)
  蘇耀榮先生
  葉振都先生, BBS, MH, JP
  李鋈麟博士, BBS, JP
  曾忠南先生
  吳學明先生
  林漢環先生
   

財務及管理小組

職權範圍

向委員會就以下事項提出建議:

  1. 委員會轄下廟宇的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及
  2. 華人廟宇基金及華人慈善基金的投資事宜。

成員名單

主席
曾忠南先生

委員
葉振都先生, BBS, MH, JP
吳學明先生
林漢環先生

增補委員
朱國安先生
呂志宏先生
張小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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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小組

職權範圍

向委員會就以下事項提出建議:

  1. 委員會轄下廟宇工程的規劃和進度;及
  2. 其他與工程有關的事宜。

成員名單

主席
蘇耀榮先生

委員
葉振都先生, BBS, MH, JP

增補委員
郭柏威先生
蔡春聲先生
樓家強先生, BBS, MH, JP
施家殷先生, MH
曾向群先生, MH, JP
張璟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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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服務小組

職權範圍

向委員會就以下事項提出建議:

  1. 廟宇活動及服務的主題和模式,以配合社區建設工作;
  2. 改善委員會轄下廟宇設施以配合社區發展;及
  3. 華人廟宇基金和華人慈善基金的撥款事宜。

成員名單

主席
林漢環先生

委員
韋浩文先生
蘇耀榮先生
葉振都先生, BBS, MH, JP
曾忠南先生
吳學明先生

增補委員
賴君豪先生
黃美坤女士
葉少康先生, MH
葉永成先生, SBS, MH,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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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及宣傳小組

職權範圍

向委員會就以下事項提出建議:

  1. 委員會轄下廟宇的宣傳和推廣策略以及相關活動;
  2. 策劃並推行與廟宇歷史文化和藝術有關的宣傳及推廣活動;
  3. 與廟宇有關的中國傳統文化的承傳;及
  4. 廟宇資料及文化刊物的編製。

成員名單

主席
李鋈麟博士, BBS, JP

增補委員
高曉榮先生
謝曉虹女士
張媞女士
黃成益博士
陳靖源先生
張靖渟女士
黃燕如博士
程美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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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進《華人廟宇條例》檢討專責小組

職權範圍

向委員會就以下事項提出建議:

  1. 探討為華人廟宇設立一個合理及與時並進的規管制度;
  2. 修訂《華人廟宇條例》的建議及相關跟進工作;及
  3. 其他與《華人廟宇條例》中擬修訂的條文有關的事宜。

成員名單

主席
葉振都先生, BBS, MH, JP

委員
蘇耀榮先生
李鋈麟博士, BBS, JP
曾忠南先生
林漢環先生

增補委員
歐振成先生, MH
朱國安先生
高曉榮先生
郭柏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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