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恒常活动定额资助计划
「年度恒常活动定额资助计划」(「恒常计划」)由「华人庙宇基金」提供拨款,以资助机构举办经常性(每年或每两年举办一次) 的传统贺诞、传统仪式、儒、释、道仪式、文化及习俗活动。详情如下:
拨款资助范围 (适用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内推行及完成之仪式/活动)
申请仪式/活动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款:
(a) | 非牟利性质及在香港境内举办的实体仪式/活动; |
(b) | 不可为个别人士、机构、政党或政治团体作宣传、牟利、筹款、商业或政治用途的仪式/活动; |
(c) | 不可为个别人士/机构提供专享或个人/个别机构利益、不公开予公众的仪式/活动; |
(d) | 每年或每两年举办一次; |
(e) | 近6年最少连续举办仪式/活动3次或以上; |
(f) | 属于以下其中一项类别: i. 传统贺诞;或 ii. 儒、释、道仪式;或 iii. 传统仪式;或 iv. 中国传统文化及习俗 |
最近连续3届均录得盈余的仪式/活动(不论金额多少),将不获考虑。
资助模式
每宗申请的资助额不会多于仪式/活动过去3届的平均合资格资助项目总开支(即扣除非资助项目后总开支)的70%,上限15万港元。
成功申请的仪式/活动只需于指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欲为下届的仪式/活动继续申请恒常计划的拨款,并提交仪式/活动的预算支出,则会自动与其他新申请个案重新被评分,无需重新提交申请表格。
委员会将于2025年4月以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审批结果,获批拨款的受资助机构可于仪式/活动举行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申领全数资助金额的预支拨款。
接受申请时限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5时30分(邮递申请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申请或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的申请概不接受。
(如截止当天的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30分期间天文台发出黑色暴雨警告/ 8号或以上台风预警/信号/极端情况,或华人庙宇委员会秘书处于截止当天的办公时间内因任何原因暂停服务,则截止申请期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天下午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