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简介

华人庙宇委员会简介

华人庙宇委员会(委员会),是根据香港法例第153章《华人庙宇条例》于1928年成立的法定机构。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管理辖下24间庙宇,当中6间为法定古迹,包括大坑莲花宫、鸭脷洲洪圣古庙、九龙城侯王古庙、大澳杨侯古庙及湾仔玉虚宫(北帝庙)和西贡佛堂门天后古庙。另有2间为一级历史建筑,分别为红磡观音庙及长洲玉虚宫(北帝庙)。此外,还有大众熟悉的沙田车公庙等。

委员会管理的「华人庙宇基金」及「华人慈善基金」是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信托。委员会所得的捐款会先拨入「华人庙宇基金」,首要用于维修辖下庙宇及举办传统仪式等,盈余则可拨入「华人慈善基金」作慈善用途。该慈善基金每年均拨款予民政事务总署作为发放紧急援助予本港有需要的华籍人士,同时亦会提供拨款予其他机构以举办香港的华人慈善活动。

委员会的当然主席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成员包括7名由政府委任的委员及21名增补委员。委员会辖下常设5个工作小组,分别为「财务及管理小组」、「工程小组」、「社区服务小组」、「文化及宣传小组」和「跟进《华人庙宇条例》检讨专责小组」。委员会决策后的事项则交由属下的秘书处负责执行。

华人庙宇的定义

根据香港法例第153章「华人庙宇条例」,「华人庙宇」是指 -

  1. 所有庙、寺、庵、观及道院;及
  2. 有以下活动进行的所有地方 ─
    1. 依照庙、寺、观、道院或庵所信奉的宗教原则供奉神明、与灵界沟通或占卜,或拟进行该等活动;及
    2. 为供奉神明、与灵界沟通、占卜或类似目的,或作为提供香烛的回报,或因其他理由,而向任何公众人士收取费用、付款或任何种类的报酬或接受任何公众人士所付的费用、付款或任何种类报酬。
华人庙宇委员会
财务及管理小组
工程小组
社区服务小组
文化及宣传小组
跟进《华人庙宇条例》
检讨专责小组
华人庙宇委员会秘书处
执行秘书
项目经理
经理(庙宇及行政)
财务经理
华人庙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委员

东华三院董事局主席(当然委员)
苏耀荣先生
叶振都先生, BBS, MH, JP
李鋈麟博士, BBS, JP
曾忠南先生
吴学明先生
林汉环先生

财务及管理小组
职权范围

向委员会就以下事项提出建议:

  1. 委员会辖下庙宇的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及
  2. 华人庙宇基金及华人慈善基金的投资事宜。

成员名单

主席

曾忠南先生

委员

叶振都先生, BBS, MH, JP
吴学明先生
林汉环先生

增补委员

吕志宏先生
张小华博士
麦融斌先生
黄楚淇女士, MH

工程小组
职权范围
向委员会就以下事项提出建议:
  1. 委员会辖下庙宇工程的规划和进度;及
  2. 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事宜。

成员名单

主席

苏耀荣先生

委员

叶振都先生, BBS, MH, JP

增补委员

蔡春声先生
楼家强先生, BBS, MH, JP
施家殷先生, MH
曾向群先生, MH, JP
张璟玮先生
何巨业先生, MH, JP

社区服务小组
职权范围
向委员会就以下事项提出建议:
  1. 庙宇活动及服务的主题和模式,以配合社区建设工作;
  2. 改善委员会辖下庙宇设施以配合社区发展;及
  3. 华人庙宇基金和华人慈善基金的拨款事宜。

成员名单

主席

林汉环先生

委员

邓明慧女士
苏耀荣先生
叶振都先生, BBS, MH, JP
曾忠南先生
吴学明先生

增补委员

赖君豪先生
黄美坤女士
叶少康先生, MH
叶永成先生, SBS, MH, JP

文化及宣传小组
职权范围
向委员会就以下事项提出建议:
  1. 委员会辖下庙宇的宣传和推广策略以及相关活动;
  2. 策划并推行与庙宇历史文化和艺术有关的宣传及推广活动;
  3. 与庙宇有关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承传;及
  4. 庙宇资料及文化刊物的编制。

成员名单

主席

李鋈麟博士, BBS, JP

增补委员

张媞女士
黄成益博士, MH
陈靖源先生
张靖渟女士
黄燕如博士
程美宝教授
车品觉先生, JP

跟进《华人庙宇条例》检讨专责小组
职权范围
向委员会就以下事项提出建议:
  1. 探讨为华人庙宇设立一个合理及与时并进的规管制度;
  2. 修订《华人庙宇条例》的建议及相关跟进工作;及
  3. 其他与《华人庙宇条例》中拟修订的条文有关的事宜。

成员名单

主席

叶振都先生, BBS, MH, JP

委员

苏耀荣先生
李鋈麟博士, BBS, JP
曾忠南先生
林汉环先生

华人庙宇基金

周年报告2022-2023

华人慈善基金

周年报告2022-2023

华人庙宇委员会标志

华人庙宇委员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便秉承保育庙宇及发扬传统文化的宗旨,为提升整体形象,年前有幸获得著名艺术家/设计师「又一山人」为委员会义务设计标志。

标志设计概念以「易经」卦象为中心,配上传统庙宇的瓦顶,设计宜古宜今,充分发挥庙宇特色,再配合阴阳五行属性,选定标志用色。标志主体取材自易经第十一卦-「泰」卦,外型为「泰」卦 ,「乾下 」乾下,「坤上 」坤上,合为「泰」卦。泰者通也,卦象具天地相交,万物相通之意。委员会置于泰卦之中,象征上承天气,下接地气,互连天地,即传统庙宇中「辅相天地,以左右民」的功能。

用色方面,同样别具心思,在阴阳五行中:「红」代表「天」,属「火」﹔「黄」代表「地」,属「土」。传统上,天生地,火生土,天地配合,两行相生,同具互通天地之意。

标志设计师

又一山人,原名黄炳培,早年毕业于香港工商师范学院设计应用系。曾先后于多间本地及海外跨国广告公司担任要职,后加入多方面视觉创作行列,创出辉煌成绩。

过去十多年,黄氏之设计、摄影及广告作品屡获香港、亚洲及国际奖项,多达四百多个。黄氏视设计教育为其下半生重要工作一环,不停穿梭于本地及海外院校,以导莘莘学子。

除设计及广告创作外,黄氏对摄影及艺术亦十分热衷,尤爱好反映社会现况之题材。作品多次于香港、海外展出及获多间国际美术馆、艺术馆作永久收藏。 2005年,黄氏更以「红白蓝」系列艺术作品代表香港参加威尼斯艺术双年展。